六龜區70歲潘姓男子,日前喝酒後騎機車到派出所「自投羅網」,向值班員警表示,「要找老婆」,員警發現男子全身酒味,經實施酒測,酒測值達0.53mg/L,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送辦。
111年12月7日14時30分許,潘姓老翁獨自騎乘機車到義寶派出所,向執勤員警表示要找老婆,副所長陳漢源見狀,主動上前關懷,談話中,潘男渾身散發濃厚酒味,員警當場實施酒測,酒測值達0.53mg/L。潘姓老翁表示,7日一早在住家獨自飲酒至中午,突然發現整個上午都沒看到他老婆,急著騎乘機車沿街尋找,不知為何會騎到派出所尋人,老翁酒醒後,才想起老婆一早就出門工作,對於自己酒後騎車到派出所「找老婆」,深感懊惱。警方清查,發現潘男不但無照駕駛,自105年起,因酒駕被查獲2次,包含此次已是第3次酒駕,除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,10年內再犯酒駕行為,恐得面臨高達9萬到12萬的罰鍰。
六龜分局表示,酒後駕車是最不可取的行為,民眾勿存僥倖心態以身試法,酒駕零容忍亦是全民的共識,為保障民眾交通安全,呼籲駕駛人,切勿酒後駕車,保障自己同是也是保障其他用路人的安全。